北市府針對五大虛實主軸 強化把關春節消費權益 聯合稽查飲食、購物、旅宿、遊樂 讓市民安心過好年

       因應農曆春節即將到來,為確保民眾消費權益,並預防消費爭議發生,臺北市政府依蔣萬安市長指示,針對春節消費安全進行專案稽查。首度聯合跨局處執行「臺北市政府113年春節消費者保護專案計畫」,由法務局消保官會同衛生局、觀傳局、警察局、消防局、交通局、環保局、產業局、商業處、市場處、公運處、建管處,以及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市區監理所等共計13機關攜手合作,針對「實體賣場」、「網購平台」、「餐廳訂席」、「春節旅宿」及「交通運具」等五大虛實主軸進行專案稽查,今(5)日召開記者會發布執行成果。

       法務局連堂凱局長表示,本專案針對春節應景商品(例如春聯、紅包及各式福袋)、食品(例如年菜、圍爐訂席)、年貨大街、網購平台等抽查,確保符合商品標示、飲食衛生安全及餐廳訂席等相關規範,並對傳統市場、大賣場與百貨公司等常見年貨商品加強抽查,另針對一番賞、旅宿、計程車、租車等加強消費稽查,使消費者無論在實體店面或網路購物均能有安全消費環境,使民眾安心過好年。

一番賞、搖珠機店鋪 共計15間店鋪有缺失

倘經輔導拒不改善不排除公布店家名稱

       法務局陳盈全消保官指出,針對過年期間民眾喜愛試手氣「一番賞」、「轉轉樂(搖珠機)」抽獎等遊戲品項,消保官會同市場處、商業處及警察局抽查西門町萬年大樓及台北車站地下街店鋪,就「商業、營業登記」、「消費資訊揭露、機率真實性」等項目進行抽查,共計抽查18間店鋪,1間店鋪無法提供商業登記資料,商業處將輔導業者改善;其中17間有販售「一番賞」,15間查核後發現缺失,經輔導後已有4間改善完畢,主要缺失為套版未標明序號、籤紙黏死無法檢視背面序號、已開出籤紙與套組序號不同;另7間有販售「轉轉樂(搖珠機)」,查核後均發現缺失,經輔導後已有2間改善完畢,主要缺失為未揭露各色球數量、未揭露總球數(或約略估計量)、未揭露已抽出獎球數量。目前雖中央並未針對一番賞及搖珠機商品訂有專法規範,惟店鋪業主仍應依「臺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9條充分揭露消費資訊,消保官亦將持續輔導,倘經輔導拒不改善,後續將依消保自治條例裁罰。

衛生局說明販售年菜暨春酒尾牙餐飲業者稽查專案

       衛生局林冠蓁科長指出,針對飯店、餐廳執行「販售年菜暨春酒尾牙餐飲業者稽查專案」共計查核31家業者,以通訊交易方式訂定之食品或餐飲服務定型化契約:6家符合規定、6家不符規定,經限期改善均已複查合格,另有19家不適用。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4家符合規定、4家不符規定,經限期改善均已複查合格,另有23家不適用。

       林冠蓁說明,另針對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日前發布新聞有關除夕訂位抽查疑涉違反定型化契約規定之業者,依據衛生福利部公布「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若僅預定桌數,請業者保留席位,到達後再點餐者或當業者以自助取用之方式供餐(如buffet),因非客製化,非屬雙方約定,不適用本規定,爰排除不適用業者,4家涉違規業者(鈺善閣、台北喜來登大飯店、薪僑園水源會館、台北寒舍艾美酒店)均已改善完成。

迪化街年貨大街開跑11日!北市公布聯合輔導結果

       商業處說明,迪化街年貨大街自1月26日開賣年貨迄今(2/5)已11日,市府為維護民眾消費及公共安全,並確保迪化街年貨活動順利圓滿,市府聯合小組於活動期間(自1月26日至2月8日止),每日派員至現場,分別針對包裝及散裝食品標示,春聯、紅包袋、服飾、圍巾及手套等一般商品標示進行輔導,為廣大市民的食品及商品安全嚴格把關,並就迪化街的消防安全、環境清潔、噪音、流動攤販及違規停車等加強巡查、宣導並依法嚴格執行,以確保民眾安全的消費環境。

購買符合「零售業販售福袋定型化契約」福袋 確保消費權益

       福袋是消費者過年期間常買的應景商品,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商業處針對4大超商(7-11、OK、全家、萊爾富)及4家網購平台(momo購物網、PChome商店街、Yahoo奇摩購物中心、蝦皮商城)販售之福袋進行抽查其揭露資訊皆有部分內容與「零售業販售福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尚有不符如未記載第三方見證人資訊、瑕疵商品退換貨方式、福袋販售之期間、購得機率及企業經營者資訊,且不得記載得片面變更契約內容等,皆已函請業者提出改善說明。

警察局已下架網購平台39件查禁物品 3件「手指虎」移送地檢偵辦

       警察局盧俊宏刑大大隊長表示,112年11月至113年1月專案巡檢購物平台,共計下架39件查禁物品,其中查獲違禁物品「手指虎」計3件,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手指虎為刀械類的一種,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販賣亦不得持有,販賣及持有者已分別移請桃園、苗栗、宜蘭地檢署偵辦。

觀傳局抽查旅宿業房價計22家均合格

春節期間民眾如發現有異常情形可向北市府檢舉反映

       觀光傳播局闕玉玲科長表示,針對北市交通便利人潮聚集的區域或連鎖型的22家飯店旅館,抽查收費情形及價格揭露狀況均合格。提醒民眾,旅宿業要調整價格需要報主管機關核備,民眾如發現有異常情形可撥打市民服務熱線1999向觀光傳播局檢舉反映。

傳統市場標價輔導稽查 命7攤商改善

世貿年貨展查獲2參展業者缺失已移送權責單位續處

       市場處高振翔主任秘書說明,加強傳統市場價格標示稽查,總計查核66攤,合格59攤、輔導大龍市場及西湖市場共計7家攤商改善。在「2024世貿年貨大展暨禮品贈品展」消保官針對定型化契約及消費資訊揭露,共計查核8家攤商,31件商品及10件廣告文宣,查獲1家參展業者未使用最新修正「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已函請交通部觀光署續處;北市商業處針對零售類及婚紗類定型化契約、商品標示共計查核5家攤商,19件商品,其中1業者販售5件商品不符「商品標示法」相關規定,已函請桃園市政府續處。

共享運具業及小客車租賃業春節期間費率皆符合規範

查獲1名計程車駕駛執業登記證違規 已移新北市府裁罰

        交通局表示,經查北市3家共享業者(iRent、WeMo、GoShare)APP公告之春節期間相關費率皆符合相關規範,惟共享汽車於業者公告之春節期間,將取消優惠回歸以定價收費,且租借時間10小時以上之訂單會收取定金,提醒請民眾多加留意。

       公運處表示,經實施攔檢共計18台計程車,查獲1名新北市駕駛員有執業登記證逾期等相關缺失,已函轉新北市政府依規查處;另提醒113年臺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運價(每趟加收30元)已自今(5)日零時開始,至2月14日(大年初五)24時止,以上車時間為準,共計10天,於臺北市境內上車之乘客請依計費表跳表金額支付車資,計程車駕駛人須使用新式計費表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如未選取春節加成鍵者,仍應依跳表金額向乘客收費,不得額外加收。該處已印製春節期間計程車運價加成宣導貼紙供駕駛張貼於車內,民眾搭乘計程車下車前,請記得向駕駛索取乘車證明,如遇有未按表收費情形,可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撥打1999申訴。

        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市區監理所說明,經查臺北巿具規模之小客車租賃業者於113年春節期間之租車費率均未有異常,已函請台北市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及台北市小貨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轉知會員,車輛出租應遵循「小客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於租車費率(租金、定金、解約等)、車輛狀況、保險內容、租賃方式等宜由雙方事先於契約中清楚明訂並取得消費者同意後簽約,以避免發生消費糾紛。

民眾春節安心過年  北市消防安全及公共安全不打烊

百貨商場、賣場、大型餐廳公安聯檢 民眾春節安全有保險

       消防局劉永洀主任秘書說明,已針對人潮眾多的百貨商場、賣場、旅館、電影院、KTV、餐廳等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自112年11月20日至113年1月底共計檢查2,478家次,其中「新光三越百貨信義A8館」經查有消防安全缺失,複查後已完成改善,消防局也將不定期派員抽查。

       建築管理工程處鄭大川專門委員指出,針對大型百貨賣場及大型餐廳無預警進行公共安全動態檢查,共計檢查44家場所,其中違反建管法令規定者有3家,為「新光三越百貨信義A8館」、「水源福利會館」、「春大直」,已分別各處新臺幣12至18萬元罰鍰,並要求立即改善。

       鄭大川呼籲,業者勿任意堆置雜物及貨品於安全門或梯間、防火鐵捲門下方、排煙室或走道,阻礙逃生動線而造成公共危險,消費者如有發現消防及公安違規情事,亦可撥打市民熱線1999,向北市府舉報,市府將積極為消費環境公共安全把關。

 

  • 法務局新聞稿-市府專案成果(核定版).pdf
  • 「臺北市政府113年春節消費者保護專案查核計畫」商業處「零售業販售福袋定型化契約應.pdf
  • @@113年販售年菜暨春酒尾牙餐飲業者稽查專案彙整表_宴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_11302.pdf
  • 消保官查核照片1_法務局提供
  • 消保官查核照片2_法務局提供
  • 消保官查核照片3_法務局提供
  • 消保官查核照片4_法務局提供
  • 消保官查核照片5_法務局提供
  • 消保官查核照片6_法務局提供
  • 消保官查核照片7_法務局提供
  • 北市消保官會同商業處與市場處及警察局抽查本市一番賞及搖珠機店舖/北市府法務局提供

新年到!選購符合規定的商品,除舊佈新好安心!

    

    新年即將到來!為了讓民眾購買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的商品,臺北市商業處針對市售的紅包、春聯及春節飾品等相關商品進行年節商品標示專案抽查。本次總抽查件數為204件,不合格件數有40件,不合格率為19.61%。不合格商品皆請業者限期改善,為民眾把關。另外也教導民眾在選購相關商品時,如何注意商品標示並安心採購!

臺北市商業處指出,本次依據商品標示法暨相關基準規定進行抽查。抽查不合格數量較多的商品為春節飾品及春聯等,違規事項分別為「未標示原始製造地」、「未標示製造(或委製、分裝)商名稱、地址、電話」、「未標示進口(或代理、經銷、分裝)商名稱、地址、電話」。為確保民眾在購買商品後能獲得預期保障,且有使用疑義時得洽製造商或進口商確認,商業處已依商品標示法,要求業者限期改善,逾期未改正者,將勒令下架。

臺北市商業處更表示,民眾在購買春節商品時,請參考購買三步驟:

步驟一:挑選有中文標示且字體清楚的商品。

步驟二:確認商品有符合相關標示項目,如:  

A、應標有商品名稱;原產地;主要成分或材料;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製造年月或年週等。

B、國內製造之商品:應標示製造商、委製商或分裝商之名稱、地址及服務電話。

C、進口之商品:應標示進口商或分裝商之名稱、地址及服務電話;及國外製造商或國外委製商之外文名稱。

步驟三:就可以安心購買商品囉!

    臺北市商業處呼籲民眾選購時應看清楚有中文標示的商品,並拒絕購買標示不清的商品,才能保障自身權益。迎接新年購買合格商品、才能安心過好年!

附件1:臺北市商業處春節商品專案抽查品項不合格統計表

附件2:春節商品是不是有完整標示內容檢視步驟

 

新聞聯絡人:

臺北市商業處  科長       方  霖 02-27208889/1999轉6551

           媒體聯絡人 李亭潔 02-27208889/1999轉4563
 

  • 附件1:臺北市商業春節商品標示專案抽查品項不合格統計表.pdf
  • 附件2:春節商品是不是有完整標示內容檢視步驟.pdf
  • 商業處同仁至抽查地點宣導商品標示法
  • 商業處同仁抽查春節商品
  • 商業處同仁抽查春節商品

把握最後一次「年卅」!未來五年除夕都不是臘月三十日

隨著農曆新年即將來臨,一個有趣的巧合也將影響過年的習俗。一般除夕,也就是農曆十二月的最後一天,常被稱為「年卅」,不過明年起連續五年(2025至2029年),除夕都是在農曆十二月廿九日,「年卅」將暫時消失!

這個奇妙的現象其實與月球運行有關。農曆是基於月相變化制定的曆法,基準是「朔」發生的當日即訂為初一,但月相變化週期為29.53天,因此農曆有小月29天、大月30天之分,與陽曆不同的是,農曆大月、小月並非固定,而是隨實際月相而訂。以今年為例,朔發生2月10日的6時59分,為正月初一,前一日是農曆12月的第30日,因此除夕在臘月卅,但是2025年至2029年,農曆12月29日的次日即逢「朔」,臘月廿九也就取代了「年卅」而成為除夕。

有趣的是,2027年及2028年的大年初一,朔發生的時刻分別在2月6日23時56分及1月26日23時12分,但由於時區不同,同樣也會慶祝農曆新年的韓國此時已進入隔日的2月7日與1月27日,這造成連續兩年韓國的大年初一將會比臺灣晚一天。若民眾於2027年2月6日或2028年1月26日臺灣的大年初一飛往韓國,當天韓國仍是除夕,可在韓國再過一次農曆新年,彷彿坐上時光機回到過去,非常特別!

其實「年卅」消失並不少見,以過去十年來說,2013年、2016年以及2022年都發生過臘月為小月,而未來十年中更有八年都沒有「年卅」,只有2030與2034年能把除夕稱為「年卅」。相關資訊請參閱天文館網站出版品項下「曆象表」。

  • (首圖)2024-2029農曆新年對照表
  • 水星與殘月-吳昆臻

春節期間北市河濱禁燃炮放煙火 最高開罰6000元

     春節即將來臨,不少人會到河濱公園燃炮放煙火,不過北市水利處提醒民眾,台北市的河濱公園已經全年禁止燃炮放煙火,依照「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最高可開罰6000元,小心亂放煙火炮竹使荷包失守。

     北市水利處表示,為減少噪音及空氣污染,北市河濱公園自110年7月1日起,已全面(全年)禁止燃放一般爆竹煙火,以維護周邊住戶生活品質,同時也保障民眾在河濱休憩的安全與舒適。

    水利處河管科指出,水利處將會派員加強巡邏,若發現民眾違規燃放爆竹煙火,巡查人員將會直接取締,並依「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按違規次數及情節開罰每次新臺幣2400元至6000元。

     水利處表示,過去河濱公園開放時段和區域,讓民眾燃放爆竹煙火,但卻造成噪音及空氣污染,且許多民眾違規在非開放區域燃炮,也引起許多民怨及投訴案件,因此水利處報經市府核定後,自110年7月1日起,臺北市河濱公園不分時段一律禁止燃放一般爆竹煙火。

   另外,民眾若發現有人在河濱公園非法燃放一般爆竹煙火,可撥打檢舉專線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向臺北市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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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春節期間北市河濱禁燃炮放煙火 最高開罰6000元.JPG

內湖警攔查行人違規 竟是失蹤人口 協助聯繫家人報平安

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警員張建豊日前擔服交通安全執法勤務時,見一行人不依行人專用號誌指示逕予穿越路口,經員警攔查、查詢身分後,發現是協尋的失蹤人口,員警立即聯繫家人,撤銷協尋。

經查洪女設籍於臺中市,洪女表示因長期居住於國外,半年前因手機號碼被停機無法使用,故而未與家人保持聯繫,家人才會報案協尋。由於洪女在臺灣無其他友人,且處理完事情後又要馬上出國,來不及回臺中,員警在大致了解狀況後,旋即以自己的手機聯繫洪女的家屬報平安,在春節前也算是一家團圓,隨後員警協助洪女至派出所辦理撤銷協尋人口。

內湖分局表示失蹤人口報案不限戶籍地派出所均可受理,發現家人失蹤時,請備妥相關資料儘速報案,才能提高尋獲的機率,減少憾事發生。另為配合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任務需求,落實失蹤人口查尋工作,深切體會失蹤者家屬焦急難安與無助、期盼的心情,展現「民眾大小事,都是警察的重要事」之積極服務態度,使民眾感受到政府的關懷,讓民眾平安快樂團圓過好年。

  • 圖說1:現場攔查失蹤人口情形
  • 圖說2:失蹤人口向員警表述失蹤原因

為教育立基‧為校園加溫-臺北市中等學校校長引領學校領導者做有品質的決策與親師生溝通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

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

業務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    黃喬偉科長 0905-135-026

新聞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綜合企劃科    卓育欣督學 0930-936-532

【發稿日期:113年2月5日】

【主題:為教育立基‧為校園加溫-臺北市中等學校校長引領學校領導者做有品質的決策與親師生溝通】

【臺北報導】臺北市112學年度第2學期公私立中等學校校長會議於113年2月5日(星期一)假國立臺灣圖書館B1國際會議廳盛大舉辦,由本市百齡高級中學、內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私立幼華高級中學、建成國民中學以及天母國民中學等5校共同承辦。共有來自本市各公私立國高中職、特殊教育學校、國中候用校長、國立師大附中、政大附中,以及大陸地區臺商子女學校等各教育機構約250位教育人員一同參與。這場會議的核心目標在於深化教育溝通,共同思考如何透過有品質的決策溝通,營造溫馨的親師生關係,為臺北市的教育事業奠定穩固的基石,同時為校園注入更多溫暖與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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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蔣萬安市長亦親自出席會議,勉勵並感謝本市公私立國高中職校長們對於教育的無私奉獻及辛勤耕耘,強調中等教育是一代代莘莘學子由國小走向大學的關鍵時期,在這個階段是面臨到許多身心壓力,因此,蔣市長期許校長們要與親師生共同造一個有溫度的校園,而這一切都必須從「心」做起,蔣市長指出,情緒教育是113年度各級學校推動重點,學校可以結合已開發之情緒教育教材,規劃情緒教育課程及辦理情緒教育週推動情緒教育相關活動,提升學生妥善處理負面情緒、解決問題、與他人合作、關懷同理、建設性解決衝突等非認知能力,進而優化認知方面的學習能力,強化學生的心理韌性:此外,為支持學校輔導工作,原先僅補助國高中學校的校園醫療入校服務計畫,自113年度起納入教育階段,擇定學生人數達1000人以上的國小修先試辦,讓有需求的國小學生也可以獲得額外的協助,所遭遇的議題可以由小獲得解決,避免延伸國高中階段。此外,113年將擇國中學校試辦「親師交流道」,於校園設置親師交流教室,進行親師交流,促進親師雙方了解,增進彼此對孩子教育的共識,進一步提升孩子的學習效果與生活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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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湯志民局長也在本次會議中率各科室主管及視導督學,與所有與會校長說明113年度教育政策施政方針,再次強調教育應回歸本質,以學生為中心,帶動正向教育力量,重視學生全人教育,除了學科以外,更要重視學生的身心發展、人格養成、生活能力與人際交往,並持續推動人文實踐關懷措施,包括加強家庭教育、重視多元文化教育、安排與鼓勵學生參與藝文活動培養藝文涵養等。更期許校長們能夠嫻熟校務經營策略,精進學校行政效能,展現教育無遠弗屆的影響力,開創教育新格局,再創本市教育新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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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校長會議主題為深化教育溝通,並提升領導者的決策及執行力,共規劃兩場專題講座及一場交流分享,並參觀國立臺灣圖書館,深入了解其多樣化的閱讀推廣服務。

  專題講座一:由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終身榮譽教授毛治國教授講授「領導者的決策力與執行力」,強調領導者精準執行決策的重要性。毛教授提出「見識謀斷」四部曲決策模型,將決策過程分為認識問題和確立對策兩個階段,領導者應能確實動員組織、群策群力和落實對策。總體而言,毛教授呼籲中學校長在面對複雜的教育環境時,需具備卓越的決策力和執行力,以確保學校有效運作。

  專題講座二:關係動力學學院創始人夏惠汶博士以「從關係動力學談如何在校園親師生關係營造愛的流動」為主題。帶領校長探索「關係動力學」,了解如何在人際互動中置入巧思,如何具體描述無法言喻的情感與關係。並跟與會人員討論學校場域中會遇到什麼樣的關係?該如何處理?並期勉所有教育者都能透過對話建構愉悅的關係,營造衝突後的雙贏。

  交流分享:由興雅國中劉增銘校長分享「有溫度的校園營造-傾聽與對話親師交流道」。劉校長認為,生命的改變,總是來自校園不經意的角落。即使繁雜的校務有時令人緩不過氣來,還是要保有樂觀以對的從容與智慧。劉校長提供多個有效溝通的策略,如「掌握學校教育本質,發揮行政服務教學理念」與「建立對話機制,暢通溝通管道」等。期望以人文力量打造永續、卓越的師生教學品質,迎來溫暖校園,培育新世代人才。

  圖書館巡禮:圖書館素來被譽為「沒有圍牆的大學」,顯見圖書館在終身學習的重要地位。本次盛會有幸在國立臺灣圖書館召開,特別邀請曹翠英館長進行「國立臺灣圖書館介紹與巡禮」。國立臺灣圖書館前身係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圖書館」,由於業務不斷發展,藏書總量急遽增加,民國78年中和新館正式開幕啟用,館舍基地面積四公頃,為地上七層,地下三層,樓地板面積逾六萬平方公尺,是目前國內空間規模最大之國立圖書館。「臺灣學研究中心」、「臺灣圖書醫院」、「樂齡資源區」、「多元文化資源區」、「青少年悅讀區」與「本土教育資源中心」都是臺灣圖書館多樣化服務特色。

  • 教育局新聞稿1130205為教育立基‧為校園加溫-臺北市中等學校校長引領學校領導者做有品質的決策與親師生溝通.pdf
  • 臺北市中等學校校長引領學校領導者做有品質的決策與親師生溝通
  • 臺北市市長蔣萬安致詞
  • 臺北市教育局局長湯志民致詞

「飢寒起盜心?」老翁生計窘迫竊取慈善發票箱後又遭通緝,警方查獲協助轉介社福團體救濟

日前,一名老翁行經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見一間店家將慈善團體的發票箱放在店門口,老翁左顧右盼確定沒人注意後,趁機將發票箱連同裡面的發票徒手帶走,店家事後發現東西不翼而飛,只得求助警方,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一名黃姓嫌疑人,循線順利查獲黃嫌後,發現他同時也因另一案被通緝,全案解送臺北地檢署歸案。

 

經瞭解,老翁年過八旬,獨居且無妻無子無業,因生計窘迫進而生起歹念,認為竊取發票箱內的發票,可以透過兑獎發一筆財,準備將中獎得到的錢拿來自用,但事與願違,除了發票一張都沒中獎外,後來又遭到通緝,最後終究落入法網。派出所員警吳鈞凱、黃煒哲聽聞老翁的處境實在值得同情,雖然仍依規定將老翁逮捕送辦,但同時也幫老翁尋求社會團體救助生計,使老翁能過一個好年,老翁除對自己的行為悔恨不已外,亦對警方表示真誠的感謝。

 

中正第二分局表示,本分局積極推動社區警政為民服務工作,主動關懷轄區弱勢族群,呼籲市民大眾如遇有弱勢及亟需協助的個案,請立即通知警方及社福機構協助處理,一同協助他們渡過難關。

交通「龍」順暢/大安警守護市民交通安全及順暢

為使臺北市市民能享有平安、舒適且便捷的春節,並疏導年貨大街周遭人、車潮,大安分局於百貨公司、大安森林公園及建國花(玉)市等地周邊規劃交通疏導勤務,維持周邊交通順暢與秩序。

連假期間,多數民眾安排舉家出遊,期間易造成交通堵塞,除了掃興外,亦可能有疲勞駕駛甚至發生交通事故等危害,大安波麗士為避免交通壅塞,呼籲民眾出遊時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既能紓解交通,又有充足的休息時間,更能避免疲勞駕駛所產生的危害,可說是一舉數得,百利而無一害。

大安分局呼籲,駕駛人愉悅出遊也別忘遵守交通規則,汽機車行經路口時應停讓行人,不超速、不違規,亦不酒後駕車,方能確保行車安全;另外,年節期間請多利用捷運、公車等大眾運輸工具,並配合員警及義交指揮疏導措施,以免耽誤行程影響出遊心情,大安分局於年節前有規劃疏導勤務,期能有效疏導交通狀況。大安分局重申:遵守交通規則,方能快樂出門、平安回家,大安分局祝福大家「好運龍總來,人車好平安」。

 

  • 交通「龍」順暢大安警守護市民交通安全及順暢.JPG

臺北市公布勞基法裁罰結果 2023年12月共計裁處97家,裁罰金額達513萬元 全年度累計違法公布1114家次,金額達7545萬元

  臺北市勞動局公布2023年12月份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97家事業單位遭到裁處,總罰鍰金額為513萬元,其中光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遭罰70萬元為最高!勞動局指出,透過各項專案檢查,持續監督事業單位遵守勞動基準法,維護勞工權益,是勞動局重點工作項目之一。

  北市勞動局高寶華局長表示,2023年12月份罰鍰金額前5名,依序為光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70萬)、菲夢絲國際美容股份有限公司(32萬)、蒂鑽石材晶化科技有限公司(22萬)、台聯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15萬)、亞大保全股份有限公司(12萬)。

  勞動局表示,違法勞基法裁罰的事業單位中,主要違法態樣前5名分別為: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計23家(23.71%);未逐日記載出勤紀錄至分鐘為止,計20家(20.62%);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18家(18.56%);工資未全額給付,計14家(14.43%);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計11家(11.34%);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計11家(11.34%)。

  臺北市勞動局指出,光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已多次使勞工延長工時,未依法給付延長工時工資,以及延長工時超過法定每月延長工時上限。臺北市勞動局強調,雇主應依法給付勞工工資,維持勞工生計,並應積極補充人力,適當調度,避免使勞工超時加班及給予勞工足夠之休息,以保障勞工身心健康,避免一再觸法。

  經統計,臺北市勞動局2023年全年度公布違反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累計1114家次,金額達7,545萬元,其中以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遭罰3次,金額累計440萬元為最高!

  勞動局長高寶華說,南山人壽因遲遲未獲工會同意延長工時,違法次數不斷累積,已達最高罰鍰金額,呼籲公司應積極並有誠意地和工會協商,以免一再觸法。

  高寶華局長呼籲,企業主應將員工視為珍貴的資產,而非單純的人力成本,遵守勞動法令、保障勞工權益不僅是企業法定的義務,也是企業的社會責任,唯有勞資雙方共同合作、彼此珍惜,才能創造經濟繁榮、雙贏的局面!

  「開罰只是手段,輔導企業法遵才是核心價值!」為協助雇主遵守法令,臺北市勞動局推出「勞條健檢師」的服務,雇主可透過「臺北市民服務大平臺」(https://service.gov.taipei/Department/AYAA/)提出線上申請,或至勞動局勞動權益中心臨櫃申請,勞動局的「勞條健檢師」將會主動向申請人確認輔導時間並提供服務。

配合113年2月17日補上班(課)日及2月8日補假日,臺北市公車營運調整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表示,113年2月17日(週六)為補上班(課)日,考量通勤輸運需求,本市公車(含各線通勤專車)當日將以平日班距營運(除557路公車以假日班距營運外),歡迎多加利用。另休閒公車及花季專車除108路(含區間車) 、124路、130路、131路照常營運以外,其餘休閒公車(109路、111路、128路、129路)均停駛。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也表示,113年2月8日(週四)為補假日,臺北市各線通勤專車(含內科快線)除了通勤21路以外,均配合停駛,請民眾留意。

  民眾若有相關問題,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詢問相關訊息,並建議於搭車前可至大臺北公車網(網址:https://ebus.gov.taipei)、手機版網頁(pda.5284.gov.taipei)查詢公車資訊及預估到站時間。